合作协议

融360网站www.rong360.com、融360移动软件(以下简称“融360”)由北京融三六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实体(以下简称“我们”或“融三六零”)运营,为支持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促进双方业务,我们与您建立友好、平等的合作关系。在您的身份认证及资质审核通过后,您将成为融360合作的信贷员,我们根据您的需求为您提供相关服务。 为明确约定各方权利义务,我们与您签订合作协议及其他附属协议文件(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以电子协议的方式签订,在您点击“阅读并同意《合作协议》”后即视为您已同意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愿意接受合作协议的约束,尤其是黑体加粗部分。
一、合作模式
1. 我们接受您委托,对于通过我们申请借款的借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申请人”或称“贷款用户”),就其与您所属平台或机构之间可能发生的借款业务(以下简称“借款”)提供业务信息推荐等相关方面的咨询、撮合服务,配合您开展撮合借贷款业务。
2. 本合作协议所涉及的甲乙双方间的合作为非排它性合作。
二、 您的权利和义务
1. 基于业务模式,我们将受理借款申请人的借款申请。我们接受您的委托,按照您提供的需求,向您提供借款申请人的基本资料(为保证借款申请人的信息安全,部分资料可能进行脱敏处理),促成您所属平台或机构与借款申请人之间的联系。
2. 在向您提供服务前,我们将对您进行身份认证,您应向我们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身份证彩色照片(正反面)、您本人实名制认证的移动号码、居住地址、工作信息、工卡或名牌、现存有效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前台或对公固话号码等。出现任何工作变动时,您应第一时间告知我们并重新进行身份认证。若您的身份认证未通过或您的行为违反本协议、附属协议文件后被我们取消身份认证,您需要重新申请身份认证并提交相关证件、文件等。
3. 您保证是您所属平台或机构的正式员工,且您已获得所属平台或机构授权即有权通过融360平台对您所属平台或机构的产品进行推广。您应保证您所属平台或机构具备从事贷款业务的资质。
4. 您保证您在融360平台推广的产品合法合规,借款产品年化综合成本不超过36%,综合成本指借款人为借款所支出的利息、服务费、保险费、担保费等所有费用。
5. 您应保证在为借款申请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收取除您的所属平台或机构明确公示以外的任何其他费用。
6. 您与借款申请人取得联系所使用的手机号码应为您已做实名制备案的非虚拟号码,若未通过我们平台提供的虚拟号与借款申请人通话时须显示全部、真实号段。
7. 如需我们对外展示您所属平台或机构向我们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您应保证您所提供产品、您所接受的借款申请人条件及其他产品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并保证与您所属平台或机构通过自有渠道提供给借款申请人的资料保持一致。如果您所属平台或机构对产品信息及政策等进行调整后,您未及时通知我们,导致我们提供给借款申请人资料不符合您的新标准或原产品已无法申请,则您需承担全部相关责任,并按照双方谈定的合作费用支付模式来支付发生的费用,且应协助我们帮助借款申请人申请其他合适的产品。类似情况在一个季度内如果达到三次,则我们有权暂停为您提供服务,原有我们的应得利益仍应继续保证。
8. 如需将您提供的信息对外披露或展示,您授权我们对您提供的资料按照我们及我们关联方的显示规范进行必要的整理、编辑。
9. 为规范及保护您在融360的操作,您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协议附件《信贷员合作行为规定》所约定的全部内容。
10. 为保证我们的合作质量及借款申请人的信息安全,您与借款申请人需通过我们的线上系统进行沟通。
11. 如您所属平台或机构无法批准借款申请人之借款申请,您可向借款申请人推荐其他具备资质的平台或机构,但您须获得借款申请人的书面许可并将此书面许可向我们提供备案。
12. 您理解并认可,我们对您及您的所属平台或机构与借款申请人之间产生的争议无关,我们对此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13. 我们为借款申请人提供免费服务,您不得以我们的名义向借款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若您违反本条款约定,我们将追究您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我们将配合借款申请人、公安机关或其他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调取申请对外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且您应根据《信贷员合作行为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由此给借款申请人或我们造成损失的,您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4. 您不得在未经借款申请人许可的情况下,将其个人信息向第三方泄露,如违反本条款,我们将取消您的身份认证并终止合作。您的行为导致借款申请人投诉,您应配合我们处理所有投诉工作;给我们、借款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您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您应根据《信贷员合作行为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5. 您保证您及您所属平台或机构应采取合法的手段对借款用户的借款进行催收,不得采取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手段,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均由您及您所属平台或机构自行处理,若由此给我们造成损失的,您应负责赔偿。
三、 融360的权利及义务
1. 您已明确授权,为提供服务、履行协议、解决争议、保障交易安全等目的,我们对您提供的、我们自行收集的及通过第三方收集的您的个人信息、您申请服务时的相关信息、您在使用服务时储存在融360的非公开内容以及您的其他个人资料(以下简称“个人资料”)享有留存、整理加工、使用和披露的权利。保护用户隐私是我们的重点原则,我们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和强化内部管理等办法提供隐私保护服务功能,在技术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充分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
2. 我们将不断完善搜索机制,提高所推荐借款申请人的准确性。对于您提出的合理建议,包括不限于产品及审批条件的描述不准确,产品及审批条件变化等,我们将予以考虑并视情况改进。
3. 我们向您提供的借款申请人资料完全基于借款申请人自愿填写,我们不对借款申请人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亦不会参与及影响您的审批工作。
4. 您同意并授权我们对您与用户的通话进行录音并将录音备份与保存,此录音用于判断您为用户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本协议及其附件要求,我们对此录音不承担任何侵权责任。
5. 您应确保在收到借款人申请资料后24小时之内与借款申请人取得初次联系,并确保服务质量;并应向我们反馈借款申请人申请的进展。如果您无法保证与我们提供的借款申请人进行及时联系,则该种情况持续超过七天后,您应按照《信贷员合作行为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原有我们的应得利益仍应继续得到保证。
6. 您对借款人的借款申请有完全的选择权和决定权,对不符合您要求的借款申请,您可予以否决,并通知我们否决的原因。
7. 您确认在本协议项下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 收费标准
1. 我们将采用预付款的方式,向您收取预付推荐服务费。收费标准将根据不同城市及时间进行更新,我们会通过线上后台、线下沟通或在线通知等方式告知您。在您享受我们提供的服务前,您应提交本协议约定的相关证件资料,在您通过我们身份认证审核且完成预付费后,我们将为您提供服务。
2. 如您未在合同有效期内使用完预付款,协议到期后双方再次签署协议的,若根据协议约定,不涉及扣除预付款的,您可按照约定继续使用该费用。如您未在合同有效期内使用完预付款,双方未能继续签署协议的,若按照约定不涉及扣除预付款的,我们将自本协议期限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原财务路径退还您剩余款项。 我们银行账户: 开户名: 北京融三六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账号: 35120188000160428 开户行: 光大银行北京三里河支行
3. 随着业务发展的需要,我们保留对单个信息底价及规则随时进行调整的权利。对变更事项,我们将提前通知您。若您不同意我们对单个信息底价及规则的调整,应于收到我们调整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们协商终止本协议。但若您收到我们调整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任何异议的,我们将视为您接受了我们的调整,我们将按照新价格与规则予以执行。
五、 合作具体内容及程序
1. 在您成功注册后,我们将向您提供系统平台的账号。在您通过审核并充值后,您可使用该账号就您所属平台或机构的产品进行推广且接受推荐服务。
2. 我们向您推送借款申请人信息时,我们将按照本协议约定从您预支付的服务费中收取相应金额。我们会向您及借款申请人分别发送短信,促成双方联系,我们在向借款人发送短信时,会向借款人告知您的姓名、联系电话,对此您知悉并同意;此短信仅作为确定推荐数量的参考,当您收到的短信数量低于实际获得信息的借款申请人数量时,以实际获取的人数为准。
3. 当日产品推广次数达到您设定的上限时,您的排位将自动调整。
4. 您在建立与借款申请人的联系后,应依据您要求进行审批,并向我们反馈进展情况。
5. 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账户信息,不得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任何您的操作失误、疏忽、或被第三方盗用,均由您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与我们无关。
六、 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1. 未经对方许可,您不得向第三方(根据法律规定的除外)泄露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我们、我们客户(包括借款申请人)及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 您保证将我们的系统只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用途,不会对该系统进行反向汇编等类似反向操作,且不会在合作期间自行开发类似产品。
3.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仍应履行其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
七、 违约责任
1. 若您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履行应尽之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之约定的,则应被视为违反了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我们有权向您发出书面通知,您应于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纠正违约行为。否则我们有权按照《信贷员合作行为规定》及本协议约定要求您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我们有权要求您赔偿因违约行为而给我们造成的全部损失。
2. 若我们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履行应尽之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之约定的,则应被视为违反了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您可通过后台、客户反馈问题或投诉等方式维权。
3. 若我们因您原因而遭受到申请人或任何第三方的索赔,由您自行承担责任,您应自行解决或全程协助、配合我们解决问题,同时您应向我们补偿由此给我们造成的损失。
八、 协议期限
1. 本协议自您点击“阅读并同意合作协议”后生效,自您的身份认证被我们根据本协议及其他附属协议文件内容认定失效之日起终止。
2. 在本协议到期或提前终止后,如您在融360的费用未消耗完毕,我们将根据本协议及其他附属协议文件的约定处理。
九、 其他
1. 其他未尽事宜,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及我们相关规定办理。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协议签订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
2. 本协议签订于北京市海淀区。
3. 本协议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